海牙常设仲裁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到现在,已经三年多过去了。法院依据的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该公约签约国、也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中国,要不是颠倒黑白,而是当真认为仲裁非法滥权,会三年多迄今,满世界各种吵吵,在联合国却始终一声不吭?
世界不信奉强权,拳头不是真理。苏联曾经跟美国一样强大,转眼灰飞烟灭。美国如彼强大,一败再败,被越南等n个弱小国家打得丢盔弃甲。
人类早不是丛林社会了。美国加拿大缅因湾划界,靠的是就是国际法院判决;毛里求斯在常设仲裁法院诉英国,毛里求斯胜利,英国也尊重了仲裁。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谎言就算重复13亿遍,也成不了事实。据美国两大智库之一的csis统计,支持中国立场、也认为南海仲裁庭非法的国家现在总数是八个:阿富汗、冈比亚、肯尼亚、莱索托、尼日尔、苏丹、多哥、瓦努阿图。
中国不是想侵略那个国家!相反中国一直以来被某些国家虎视眈眈。现在中国强大了,不能被随随便便欺负了,那些个虎狼国家看着就不舒服了,你让那些个想侵略中国的豺狼虎豹去支持中国?你觉的可能么?
当全世界都是敌人时,这个国家一定是全世界的敌人。朝鲜就是如此………
领土问题要么通过战争,要么通过谈判,仲裁是绝无可能的。
中国的很多行事方式,真心像不到三岁的小孩,中国人民衷心拥护,然而全人类啼笑皆非。把九段虚线划到人家家门口,自创一个什么自古以来;自称尊重国际法,却拒绝参与《联合国国际法公约》法定的所有机构的一切裁决;不跟东盟谈判、就跟单个国家谈判;不许美国和其他国家支持南海航行自由。
不就想以大国欺负小国么?是不是觉着天下都是任你玩弄,任你侵略横行的傻子,《联合国国际法公约》就是一张废纸?
南海没有航行自由?你来过?你航行过?中国已经不是那个鸦片战争时期任人宰割的国家了!
海牙常设仲裁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到现在,已经三年多过去了。法院依据的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该公约签约国、也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中国,要不是颠倒黑白,而是当真认为仲裁非法滥权,会三年多迄今,满世界各种吵吵,在联合国却始终一声不吭?
世界不信奉强权,拳头不是真理。苏联曾经跟美国一样强大,转眼灰飞烟灭。美国如彼强大,一败再败,被越南等n个弱小国家打得丢盔弃甲。
人类早不是丛林社会了。美国加拿大缅因湾划界,靠的是就是国际法院判决;毛里求斯在常设仲裁法院诉英国,毛里求斯胜利,英国也尊重了仲裁。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谎言就算重复13亿遍,也成不了事实。据美国两大智库之一的csis统计,支持中国立场、也认为南海仲裁庭非法的国家现在总数是八个:阿富汗、冈比亚、肯尼亚、莱索托、尼日尔、苏丹、多哥、瓦努阿图。
海牙常设仲裁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到现在,已经三年多过去了。法院依据的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该公约签约国、也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中国,要不是颠倒黑白,而是当真认为仲裁非法滥权,会三年多迄今,满世界各种吵吵,在联合国却始终一声不吭?
世界不信奉强权,拳头不是真理。苏联曾经跟美国一样强大,转眼灰飞烟灭。美国如彼强大,一败再败,被越南等n个弱小国家打得丢盔弃甲。
人类早不是丛林社会了。美国加拿大缅因湾划界,靠的是就是国际法院判决;毛里求斯在常设仲裁法院诉英国,毛里求斯胜利,英国也尊重了仲裁。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谎言就算重复13亿遍,也成不了事实。据美国两大智库之一的csis统计,支持中国立场、也认为南海仲裁庭非法的国家现在总数是八个:阿富汗、冈比亚、肯尼亚、莱索托、尼日尔、苏丹、多哥、瓦努阿图。
说了半天反正中国就是对的!西方都是敌人!
无论如何,古教授的直接发问起码把流氓拉回了谈判桌,开始用商榷形式讨论问题,而不只是一味的鸵鸟战术。同时,有几点基于逻辑上的疑问:
1)与美国教授的商榷文章却用中文是写给谁看?尤其上文中已假定人家看不懂中文。
2)以保留条款反对仲裁庭管辖权,那仲裁法庭是不是需要认定你的保留条款适不适用本次裁定呢?即使你认为结果是显而易见的。什么都是你说了算还要公约干什么呢?
3)作者引用1927年荷花号案,“法律规则之所以对国家有约束力是基于国家签署公约时表达的自由意志…”,并结合“国家同意”原则,似乎是说我可以自主选择要不要接受你的仲裁,但从逻辑上原文的意思似乎是指不受胁迫下签署公约,即自愿签署,而不是什么自主选择。
4)最后一段明显的外交辞令不应该出现在商榷文章中,你又不是外交部。
初看古举伦的文章,我作为对相关领域相当陌生的负责任读者,专门查阅了“288(4)”,惊了一下。这么明确直白的规定,难道中国相关人士会完全无视?如果古举伦的指控为真,这么浅显的道理和这么公然的违法,为何并未占据舆论的主流?
由于不具备相关知识和资源,只有等待后续的对话。这篇文章进一步拓展了我们非专业人士的视野,理清了头绪。
如果是真正的专家学者,而不是政治打手,针对刘海洋、赵一水的商榷,我认为古举伦有必要给予直接的回应。
不就想以大国欺负小国么?是不是觉着天下都是任你玩弄,任你侵略横行的傻子,《联合国国际法公约》就是一张废纸?
世界不信奉强权,拳头不是真理。苏联曾经跟美国一样强大,转眼灰飞烟灭。美国如彼强大,一败再败,被越南等n个弱小国家打得丢盔弃甲。
人类早不是丛林社会了。美国加拿大缅因湾划界,靠的是就是国际法院判决;毛里求斯在常设仲裁法院诉英国,毛里求斯胜利,英国也尊重了仲裁。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谎言就算重复13亿遍,也成不了事实。据美国两大智库之一的csis统计,支持中国立场、也认为南海仲裁庭非法的国家现在总数是八个:阿富汗、冈比亚、肯尼亚、莱索托、尼日尔、苏丹、多哥、瓦努阿图。
1)与美国教授的商榷文章却用中文是写给谁看?尤其上文中已假定人家看不懂中文。
2)以保留条款反对仲裁庭管辖权,那仲裁法庭是不是需要认定你的保留条款适不适用本次裁定呢?即使你认为结果是显而易见的。什么都是你说了算还要公约干什么呢?
3)作者引用1927年荷花号案,“法律规则之所以对国家有约束力是基于国家签署公约时表达的自由意志…”,并结合“国家同意”原则,似乎是说我可以自主选择要不要接受你的仲裁,但从逻辑上原文的意思似乎是指不受胁迫下签署公约,即自愿签署,而不是什么自主选择。
4)最后一段明显的外交辞令不应该出现在商榷文章中,你又不是外交部。
而那些所谓的仲裁员,都是日美收购来的法学界的败类。所谓仲裁庭的庭长就是一只瞎了眼睛的倭种!他们把名符其实的太平岛而说成是礁,而把不足十平米的冲之鸟礁而可以说成为岛的东东!简直是几只不学无术的流氓!专靠办假案,渴人血没有人味的无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