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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中文网【Lex专栏:中国重启IPO?】最近有消息称,中国即将解除IPO禁令。对西方投行来说,跻身中国证券市场的吸引力似乎更大
2009年06月17日 06:58 AM

Lex专栏:中国重启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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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管机构将解除实行了10个月之久的首次公开发行(IPO)禁令,这个消息让西方投资银行家们打起精神,整整自己的领带。有些银行已通过合资企业进入了当地市场,还有许多银行,包括摩根大通(JP Morgan)、花旗(Citi)和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则尚未进入。但大多数银行都渴望在中国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据数据提供商Dealogic介绍,中国今年迄今的二次股票发售,占日本以外亚洲股本市场逾五分之二。在债券领域,中国的份额达到一半多一点。本季度迄今已发行逾500亿美元债务,已创下历史最高纪录。而现在,鉴于中国监管机构正着手理顺IPO定价法律,使其更接近国际惯例,跻身中国证券市场的吸引力似乎更大。

这话既对也不对。中国正推行的改革旨在消除首发当日的巨幅飙升,从而提高总体市场效率。这些改革也许能够让一部分从事投机性承销、指望通过快速转手获利的小型券商出局;这样的券商现在有数十家。这进而可能增强定价能力。在中国,投资银行一般能从大规模股票发行交易得到1%至2%,从债务发行交易得到50个基点,这些标准都远低于西方惯例。

但外国公司仍应审慎推进。在获准经营中国证券的大约6家外资机构中,只有瑞银(UBS)一家真正获得了成功。而瑞银的成功与其归功于英明的设计,不如归之于好运气:根据该公司与北京证券2007年达成合资企业架构,瑞银持有股票交易部门20%股权,并掌握实际管理控制。依照去年生效的修订法律,这种模式很可能再也无法复制。监管机构继续发放少量新的经营许可:自1年前解除暂缓期以来,只有瑞信(Credit Suisse)和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获得了此类许可。况且,即使竞争对手的数量减少了,也难保证能够提高利润率,因为中国仍把其金融体系视为一种公用事业,用来协助实体经济。这种观念多陈旧、多令人恼火。

译者/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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