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中文网【中国地震维权人士被判入狱3年】曾为学生父母提供法律建议的黄琦被判触犯“国家机密”法
2009年11月24日 14:53 PM

中国地震维权人士被判入狱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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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维权人士黄琦周一因触犯中国“国家机密”法被判入狱3年。此前,他曾试图为在去年四川大地震倒塌校舍中死亡的学生的父母提供法律建议。

在进行了17个月的秘密刑事诉讼程序后,46岁的黄琦在四川一家法院接受了宣判。人权组织表示,这一刑事诉讼不符合中国的法律规定以及国际人权标准。

黄琦的妻子曾丽告诉英国《金融时报》:“黄琦只是希望帮助地震受害者的父母,证明这些校舍建筑质量很差,他曾接受一些外国媒体的采访,仅仅因此就受到了惩罚。”

中国政府表示,有5335名学生在那场地震中死亡或失踪。

此次宣判距离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结束访华不到一周。在此期间,中国政府羁押了一些持不同政见者以及政治维权人士,以阻止他们试图会见美国总统或就中国人权形势发表公开言论。

30多名黄琦的支持者周一试图旁听这场“公开”审判,但只有曾丽和黄琦的母亲最终获准进入法庭,见证了总长10分钟的裁决和宣判过程。

去年6月10日,黄琦被便衣警察带走,当时距离四川大地震爆发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于今年8月5日接受了非公开审讯。

曾丽表示,法院裁定,黄琦持有“某市政府发布的3份文件”。

但法官并未详细说明这些文件的种类、哪个城市的政府发布了这些文件,以及文件内容如何涉及国家机密。这种界定模糊的指控,常常被用来对批评中国政府或共产党的人士实行监禁。

曾丽表示,黄琦出庭时非常瘦弱,脸色蜡黄,他几乎无力告诉法庭他希望上诉。

在另外一个案件中,上周四,即奥巴马离开中国第二天,中国1989年民主运动中的学生领袖之一周永军在四川另一家法庭接受了审讯。

人权组织称,持有美国绿卡的周永军面临欺诈指控,涉嫌试图利用一本马来西亚护照在一家香港银行开立帐户。

中国内地和香港有着彼此独立的行政和法律体系。人权组织表示,这些指控是对周永军多年来的维权行动进行惩罚的借口,他的维权行动要追溯到1989年学生运动以及随后的军事镇压。

42岁的周永军多年来一直生活在美国。去年9月他试图从香港进入中国内地时被捕,此后一直被羁押在四川。

译者/何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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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涉及话题:维权 黄琦 周永军 地震 民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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