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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中文网【两会快评:司法腐败危害经济秩序】中国独立时事评论员陈杰人:从中国司法腐败的危害来看,这些年来,人们更多地批评司法不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危害,但相对忽略了对经济秩序的危害。其实,司法不公对经济秩序的危害,一点也不亚于对社会秩序的危害。
2010年03月12日 07:08 AM

两会快评:司法腐败危害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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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下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向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做工作报告,不管这位上任没多久的首席大法官是否愿意承认,中国司法腐败日益加剧、司法公正水平每况愈下的现实,对报告席上的他而言,其实无异于一次“烧烤”。

了解中国社会现实的人大概都知道,听最高法院的工作报告,不需要听他所讲的成绩,而是要看他怎么表述自己的问题。笔者注意到,今年的最高法工作报告,王胜俊院长提到了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法院的监督指导还不够及时有力,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一些法官的司法理念不端正,为民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不强,依法独立公正审判、维护法治权威的自觉性不高;三是一些法官的业务素质不能适应形势,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四是一些法官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司法作风不正,工作方法简单,一些案件久拖不决,群众意见较大;五是少数法官司法不公、不廉,枉法裁判、徇私舞弊;个别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违法犯罪问题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人民法官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同时,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

客观地评价这些话,笔者认为这些问题确实是点中了当前司法腐败的典型积弊。在笔者看来,中国审判机关系统的问题,总体就是三个方面:一是法官队伍素质低,不能适应法治的要求;二是司法不独立,审判机关往往成为地方官员的附庸和私家工具;三是利益牵扯太多,法官或主动或被动地卷入了各种利益纠葛,直接导致了腐败潮。

谈到审判机关的问题,虽然王院长的用语比较温和,但一个值得肯定的细节是,他多数地方用的是“一些”而不是“少数”,这至少抛却了过去最高法报告谈问题时刻意回避现实,明知问题严重腐败丛生还竭力用“少数”、“个别”之类的词汇来文过饰非。

再换个角度讲,严重影响最高法院权威的司法腐败,其实根源并非全在最高院,很多司法腐败的源头,来自于理念的落后,来自于制度设计的不合理,来自于地方党政干部对司法的非法干预,来自于中国社会久攻不破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势力影响,当然,也有一些直接来自于最高法院的错误思想和做法。

从司法腐败表现的形式来看,当前司法腐败主要包括权钱交易和滥用职权。前者是法官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直接和案件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进行非法交易,以至于法律成了交易的遮羞布和工具;后者则表现为法官利用终局裁量权,随意理解和套用法律,按照自己所希望的利益要求去有选择性地适用法律,导致司法失去了基本的公正。

从中国司法腐败的危害来看,这些年来,人们更多地批评司法不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危害,但相对忽略了对经济秩序的危害。其实,司法不公对经济秩序的危害,一点也不亚于对社会秩序的危害,它可以说是一个双输的结局:一方面,经济发展一直是执政党的核心利益,这也是它多年来赖以获得中国民意支持的不二法门,但司法的不公,直接影响到了市场经济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继而危害到执政党发展经济的努力;另一方面,在经济日益走向全球化的过程中,司法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中国在国际上的投资环境声誉和政治声誉,继而影响到他国对中国的投资决策和经济合作政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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