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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中文网【去赚8亿非网民的钱】FT中文网专栏作家程苓峰:就算8亿非网民永不上网,互联网也会间接为他们服务;就算我们不信任在线消费,互联网也会成为这些钱的归宿。
2010年04月06日 05:44 AM

去赚8亿非网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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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互联网公司走出互联网去赚钱”这个话题,是从与周品的一次交谈引起的。这也是个圈中公认的牛人,之前是百度客户端和联盟发展部总监,江湖称“认识70%的业内高手”,08年创立趣玩网开始搞B2C。

头一个问题是:创业为什么选择电子商务?

周品答:互联网业务可以分成三种:人,信息,与商品。人都被腾讯圈了,信息被百度圈了,就剩下了商品这块地。

接着问:商品这一块不是有淘宝吗?

答:淘宝是个纸老虎。

最后问:凭什么这么说?

答:淘宝上的实物销售额据说一年1000亿,占整个传统零售行业1%都不到,意味着还有很大的地没有圈,规则和格局有变数。做个对比,网络广告就快占到整个传统广告市场10%了,到这个比例,格局就基本定下了。所以你会看见即便有了淘宝,还是有京东这样的几十亿年营收的B2C公司不断冒出来。

由于屁股决定脑袋,对于对手周品一定会无情批判。不用去辩驳淘宝是否真是纸老虎,而从淘宝的角度来思考:我如何把1%的份额快速扩展到10%?以便让周品这些兄弟尽早死心。

这个问题应该是马云的心病。所以我们看到淘宝一直实行的规模与速度至上的策略。比如投资从当初的1亿一路追加到10亿以至于50亿,比如一条“利润超过一个数量高管就要受罚”的规定。言下之意正契合周品的论断:在一定规模以下的江湖座次和到手利润没有意义,在到达一个临界点前必须撒腿狂奔,因为规则和格局说变就变。这个临界点,周品说是10%,当然也可能是20%或者30%。但绝对不会是1%。

切入正题:马老师到底做了些什么,去把淘宝经手的交易额快速从1%提到10%呢?看看这么几件事:

第一,推线下代购店。让大叔大爷在街边便利店下单,然后便利店代为在淘宝上购物然后转交给大叔大爷。

第二,与湖南卫视合资成立“快乐淘宝”,其项目之一是打造电视购物,让电视观众直接拿遥控器就能在湖南卫视旗下的频道下单。

第三,推手机比价功能。让小年轻在逛街时把商品型号发短信给淘宝,即时接受到该商品在淘宝上的价格和店家,回头再到淘宝上下单。

第一和第二个措施,都属于把淘宝服务的对象从网民扩展到了非网民,网民的规模是4亿,非网民是8亿。由于种种原因而隔在互联网和非网民之间的那条沟,即将被淘宝利用线下代购店和电视填平。第三个措施,是属于把网民的非网上消费转移成网上消费,把线下商铺变成淘宝的“体验店”。保守估计,网民的线上消费,目前充其量占到其总消费的20%吧。挖掘空间大大的。

如果这几个措施生效,那么有两个事情会发生:以前网民只把20%的消费花在网上,以后会上升到50%或者更高;以前只有占中国总人口30%的网民在淘宝消费,以后90%的中国人都会进来。理论上,代购店可以扩展到三四线城市,而95%以上的中国家庭里都有电视。如此一来,淘宝交易额从1%涨到5%或者10%可能只需要花5年左右的时间。

说淘宝也只是抛砖引玉。其实不只淘宝,任何一个互联网公司都必然有这个动力:把用户扩展到100%的中国人,这说的是范围,要全面覆盖;更要把用户腰包里的预算掏空为止,这说的是深度,要掘地三尺。

程苓峰上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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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业的起落与恩怨。作者程苓峰,互联网观察者和参与者。现任腾讯网科技中心总监,主要经历有:四川人,留学3年,经济学学士,管理学硕士;干过杂志主笔、门户主编、社交网站产品经理;发起开放博客联盟,著有《网络江湖三十六计》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