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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中文网【中国拟取消部分死刑罪名】刑法修正案草案将取消一系列非暴力经济犯罪的死刑量刑
2010年08月24日 06:21 AM

中国拟取消部分死刑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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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立法机构表示,正在考虑取消一系列非暴力经济犯罪的死刑,这些罪名包括走私珍稀动物、逃税和伪造票据。

中国刑法修正案的草案将死刑罪名减少大约五分之一,从68个罪名减至55个。

这是中国法律界学者推动的一系列死刑改革中的最新举措,这些学者抱怨称,许多犯有轻微罪行或受到不公平审判的人遭到了处决。

近年,改革人士还说服官方要求中国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并规定刑讯逼供得到的口供不能作为死刑案件的证据。

据大赦国际(Amnesty International)估计,中国每年处决数千人,远超其它国家被执行死刑人数之和,而且往往为了向执政的共产党内部的对立派别摆出某个政治姿态而宣判死刑。

13个被取消死刑的罪名包括走私贵重金属、文物、珍稀动物及珍稀动物制品。

这些罪名还包括伪造或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传授犯罪方法、盗掘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以及用金融凭证和信用证进行诈骗。

中国法律专家表示,在近年的司法实践中,已很少对犯有这些罪的人判处死刑,刑法修正案草案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反映现实。

即使刑法修正案草案得到批准,可判处死刑的罪名仍包括“分裂国家”、“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以及“颠覆政府”,而中国刑法对这些罪名的界定都很模糊。

刑法修正案草案昨日提交给了顺从的立法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对于非争议性的改变,全国人大通常获准自行决定,但更重要的决定要由党作出。

官方媒体援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的话说:“适当取消一些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不会给我国社会稳定大局和治安形势带来负面影响。”

刑法修正案草案同时规定,对75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

译者/何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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