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围绕国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政策与行动有了长足发展,相关政策及支撑体系不断完善。随着中国对国内生物多样性保护意愿和行动的加强,以及在国际相关进程中发挥更积极的引领作用,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建设项目对于东道国(地区)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也愈发受到关注。
1月6日,生态环境部与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对外投资合作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环境责任作出进一步规范。该《指南》是对商务部和原环境保护部于2013年联合印发的《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以下简称“2013版《指南》”)的修订。2013版《指南》是政府部门首次对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行为进行的方向性指导,相比于2013版,新修订的《指南》中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内容明显增加,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具体的措施,这对于减少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对于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协助东道国(地区)应对当地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的挑战、加强生物多样性的全球治理,都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从文件的约束效力及监督评估机制等方面来看,《指南》依然有较大完善空间,要真正实现对外投资合作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仍任重道远。